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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新化國中校務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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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師資訊手冊」目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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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數位教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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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背景資源
1-1 帳號
1-1-1 教師遠距教學與成績登錄帳號蒐集
1-2 無線網路連線問題
2. 數位教學
2-1 載具管理
2-1-1 平板電腦借用流程
2-1-2 平板電腦監控
2-2 軟體管理
2-2-1 PaGmao英文閱讀素養
2-2-2 Teamslite 翰林雲端派卷系統
2-3 A1A2數位學習工作坊
3. 數位技能
3-1 AI
3-2 抓網頁資料
3-3 備份
3-4 Gemini
3-5 抓YT影片
3-6 Office365 -> M365 Copilot
3-7 開放文件格式(ODF)
8. 資訊安全
8-1 資安演練
9. 雜項
2-1-1 平板電腦借用流程
教師資訊手冊 ======
**臺南市立新化國中生生用平板借用管理辦法**
**
112.01.19
**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1. 學習載具與行動充電車管理事項依
教育部
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
與相關規定。
2.
學習載具與行動充電車借還:
1.
單日:
1.
借用前,先
**上網登記**
借用,
借用時,
填寫表
單
之後
領取
鑰匙到各樓層存放處
拿
平板
(
車
)
。
2.
以「班級」為借用單位,借用時間以「節」計算,每次借用以「整臺充電車」為原則,並以整車歸還
原位
。
3.
歸還前,請教師指導學生務必確認學習載具皆已關機,並依照編號放置於充電車內。
2.
長期:
1.
以「個人」∕「班級」為借用單位,借用時間以「學年」∕「學期」∕「其他指定期間」計算,以「經濟弱勢」∕「家中無電腦、平板之學生」∕「推動計畫班級」等為優先對象。
2.
借用前,填寫
**資訊設備借用申請表**
,借用人應檢查設備狀況,若有損壞故障之情形,應立即告知。若未聲明,視同本設備借用時為良好狀態。
3.
設備借用期間,借用人應負妥善使用、維護、保管之責任。如遇異常或其他意外狀況,借用人應立即將設備送回原借出單位。
4.
配合學校規定時間繳交相關資料與設備歸還。
3.
教師個人:
1.
試用
體驗
/
臨時教學
:與管理人員預約時間,以節為單位來借用。
2.
推動平板教學:與管理人員接洽並提出相關計畫,簽核後以學年
/
期為單位借用。
3.
借用單位應配合事項
1.
借用人因使用或管理不當,致設備發生損壞或遺失,借用人須負擔維修或賠償責任,賠償同廠牌同等級品。
2.
使用設備僅供學習之用,不得使用其他各項加值付費功能,如產生各項費用,由借用人支付。
3. 設備使用應遵守資通安全管理法、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規定,不得利用借用設備從事不當行為。 4.
設備借用完畢請將個人帳號、紀錄等機敏資訊登出或刪除,以免後續借用人員留存及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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